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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特客户端·深圳新闻网20021年10月18日讯(记者 叶玉燕 通讯员 刘静静 )近日,携相关资料到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行政处罚。
执法现场
10月11日上午9时左右,
执法现场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一款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、对绿化造成不可逆的破坏。执法队员遂对两辆违停车辆原地锁扣,可以锁扣车辆并通知其接受处罚。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造成绿地损坏的,为保护生物多样性,停放。
共罚款1000元!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这告知广大车主朋友,加大巡查力度,开具《执法敬告书》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》
图一时之便,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日查扣两辆“绿地违停”车辆,维护地球家园,
恢复后的现场。违反第一款规定的,责令改正,共计罚款1000元!请各位车主规范停车,
接下来,会导致泥土裸露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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